本表未列但水土保持方案已确定的其它类型防治区,也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填写。
4194、“地理位置”,填写所列各防治区的具体位置信息,包括经纬度、桩号和地点。其中,经纬度
用度分秒格式表示,如(N:34°31′20″,E:69°12′12″);桩号指线路工程的桩号,应标明相对主体工程
的位置(左侧/右侧)和距主体工程的距离等,如(K257+015左侧 300米);地点指所处行政区或工
程区,跨省、市、县工程填写该防治区所处县名,点状工程填写该防治区所在工程区名称(如大坝
下游右岸 800米处)。
5、凡有“弃土(石、渣)场”、“取土(石、料)场”和“灰场或排矸场”等水土流失防治区的,按
表中“取土(石、料)情况”、“弃土(石、渣、矸、灰等)情况”)逐项填写,并在“备注”栏注明是方
案确定的还是新设的,状态为在用或已封闭。若无此类情况,不填写。
6、“水土保持工程进度”,填写本防治区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类型水土保持措施(包括拦渣坝、
挡渣墙、植树、种草、表土剥离、苫盖、临时拦挡等具体措施)实际完成的数量与按总体应完成的
措施量的比值,用“%”表示(为估算值,不要求jingque统计)。要求各类型措施全部列出,尚未实施的
措施进度标注为 0。
7、“存在问题与建议”,填写与水土保持方案相比较,本防治区在水土流失防治方面存在的主要
问题,包括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是否滞后,已实施的措施是否有明显的质量问题,是否有乱
挖乱弃乱倒现象,是否已出现明显的水土流失问题或发生水土流失危害,是否有防洪或其它安全隐
患等,并应按照水土保持方案、设计及结合主体工程进展,提出相应建议。
8、“现场照片”,附各防治区的近期现场照片,每个防治区至少3张,要求能够比较全面、客观、
清晰地反映各防治区水土保持现状。可将照片直接贴到表格对应的单元格内。也可在单元格内填写
照片编号,具体照片采用 jpg、bmp、tif等格式统一另附。
9、本表中与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规程(试行)》附录C相同的有关内容,按原规定填
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