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准确把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定位作用
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,是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履行
4005场检查和验收核查。
2.结合监督性监测工作,重点抽取三色评价结论为“绿”色的
生产建设项目,对其监测成果的真实性进行检查,核实三色评价结
论,为监督执法、责任追究、信用惩戒等提供依据。
3.对存在未按时报送监测季报、监测季报不符合规定、作出不
实三色评价结论以及监测工作未按有关规定开展等情形的,要根
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问题分类和责任追究标准、水土保持信
用监管“两单”制度等规定,依法依规追究生产建设单位、监测单位
及相关人员的责任,列入水土保持“重点关注名单”及“黑名单”,纳
入全国及省级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信用平台。
本通知印发之日起《水利部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
监测工作的意见》〈水保〔2009〕187号〉即行废止。
附件:1.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三色评价指标及赋分表
(试行〉
2.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三色评价赋分方法〈试
行)